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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处置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修订)

  1.5.2属地化原则。境外劳务纠纷和境外劳务紧急事件,由市商务局牵头处置,劳务人员居住地的区(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处置。境外非法劳务紧急事件由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的单位、个人所在地的区(市)政府牵头处置,劳务人员居住地的区(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处置。
  2.指挥机构、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职责
  2.1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成立青岛市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由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和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等为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
  (2)研究确定应对全市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协调等;
  (4)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对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5)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重要情况和处置意见等;
  (6)必要时,及时派出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境外,在我使馆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7)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8)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做好境外劳务人员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
  2.2各工作组职责
  Ⅲ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由应急指挥部确定成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进行处置,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简报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件处置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有关区(市)政府等组成。负责与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和我驻外使(领)馆等的联系,负责了解事件发生原因,做好事件的处置工作。
  (2)专家咨询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权威专家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事件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3)新闻宣传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和有关区(市)政府等组成。负责制定信息发布口径,撰写新闻通稿,组织媒体接待,制定新闻发布方案,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4)事故调查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有关区(市)政府等组成,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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