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大力做好地震灾区就业促进和民族地区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提高大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增加见习机会。以促进省内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就业信息引导、企业用工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就业,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形成及时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把促进群众就业作为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的优先目标,通过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开展就业援助和深化对口劳务合作等途径,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大力支持创业,促进稳定就业,实现灾区群众充分就业。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鼓励被征地农民从事农业经营,积极开发适合的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渠道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加大促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就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帮助藏区“9 +3”免费教育学生实现就业。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充分就业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消除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
(二)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1.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就业收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要求,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努力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增加劳动者收入。充分利用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培训资源,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开放式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根据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培训。加强女性就业创业培训,加大适应女性就业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和支持大中专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强化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鼓励通过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培养技能性人才,加强学校教育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对接。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重点扩大实训场地,增添实训设备,改善设备层次结构。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具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体化”教师,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大力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和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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