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务公开、权力监控方面。深入推进机关政务公开和单位事务公开,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示办事结果,认真执行处务会议纪要制度,深入推进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经费预决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
四、参加民主评议经常性活动
各参评处室(单位)要积极开展以下活动:
(一)公开晒权。把所有职能职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规定时限、咨询电话和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廉洁办事等内容,利用政务网站、宣传栏、办事指南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承诺和践诺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阳光服务。积极参加阳光热线、阳光论坛、阳光理政等活动,及时处理和反馈相关情况;通过上门走访、召开服务对象恳谈会、举办政策咨询服务日、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
(三)出版惠民。结合本处室和单位的职能任务,通过农家书屋工程、金土地出版工程、全民阅读活动、书博会、文化科技 “三下乡”等平台,积极开展帮扶联系、精品出版、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好书推荐、图书贸易博览和交易等新闻出版惠民活动,坚持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不断扩大新闻出版工作的影响力。
五、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处室(单位)活动采取满意度问卷测评打分的办法进行,每年年底由局行风办组织实施。满意度总分为100%,其中服务对象评议占60%,机关述职评议占15%,下级部门评议占25%。
(一)服务对象评议。评议参评处室(单位)的人员数量,根据各参评处室(单位)服务对象的总体规模确定,一般在20-50人之间。评议采取信函评议形式。
(二)机关述职评议。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召开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述职评议大会,由参评处室(单位)的负责人汇报年度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采取问卷投票形式。
(三)下级部门评议。组织市、县两级新闻出版部门的负责人和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参评处室(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县级参评人数不少于总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一。评议采取信函评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