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桂发〔2011〕2号),加强对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蒋家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成 员:杨伟林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 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粟定成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祖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郑杰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周一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顾 跃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谢 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韦纯良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黄日富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李正友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粟永华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春庭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程华兴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黄铭福 自治区农机局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关守科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郭 鸿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余利民 广西保监局副局长
黄家林 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合力推动千百亿元产业发展;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东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