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工商〔2011〕8号)
各市工商局:
现将《河北省工商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工商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在市场准入方面,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及其它非法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在油品质量方面,严格查处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口来源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在经营行为方面,重点查处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的等行为。在南部6市实行乙醇汽油封闭运行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推行使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查处经营非乙醇汽油的不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从2011年2月25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3月15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册(单)、电台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首先进行自查,写出经营情况及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