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财税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黄政〔2009〕10号)
2008年,全州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科学调度资金,较好地保障了教育、“三农”、医疗卫生、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需要,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同时,在财税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州财政局、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全州财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予奖励:
一、对在组织财政收入、合理调度资金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州财政局奖励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