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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工作近期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改造市污水处理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外提升泵站及临时提升泵站设施设备。
  1.改造市污水处理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的改造旨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效达标。
  (1)2011年11月31日前完成厂区中控系统的升级改造;
  (2)2011年10月31日前组织专家完成对表曝设备改造以及水下推动器布局调整的论证,以确定下步是否需更换表曝设备并对工艺进行全面改造。
  (3)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污泥处置方案的制定并同相关单位达成污泥处理的相关协议,确保10月1日以后污泥得到妥善处理;并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污泥处置的流程管理,完善污泥处置记录;
  (4)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厂区内其它设备的改造更换根据需要进行,以保证污水处理达标为前提。
  2. 改造厂区外提升泵站及临时提升泵站设施设备。提升泵站设施设备的改造旨在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运行,确保收集到的污水全部进厂处理。
  (1)10月15日前,完成与泵站粉碎格栅厂家的协调工作,确定是否需更换为其它形式的格栅机。
  (2)10月15日前对港口区、防城区的几个临时泵站的水泵机组按一用一备的基本标准配置。按照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72小时的要求做好设备零部件的储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9月18日前完成泵站(含临时泵站)巡检制度的制定,保证每天的巡检维护不少于一次。
  三、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城镇污水处理费应当优先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运行和维护”的有关规定,改造所需资金将从每月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开支或由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支付。
  四、实施办法
  (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近期实施内容进行设计。
  (二)分别按照不同路段,不同区域同时实施管道改造计划,由市市政局报请市改委批准自行组织招标,并由市市政局做项目业主,以便进行统一规范的施工管理和将来的行业管理。
  (三)开展两个城区的地下管线全面普查,为改造设计提供依据,并为将来的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四)购置一批管道清通设备,对现有管道进行清通,提高管道过水能力。两个城区分别购卖管道吸污车和清通车各两台,一备一用,购置管道内窥摄像检测系统一套,计划总投资约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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