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在港口区、东兴市开展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探索我市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新模式和学生评价新机制。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依托广西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平台系统,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推进教育布局调整改革,探索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模式和有效机制;在港口区开展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在东兴市开展推进边境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试点;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费营养午餐改善。
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从2011年起,在上思县、东兴市开展县级政府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农科教结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探索校企合作双赢的有效模式。在市职教中心开展校企合作办学试点,积极联合市内大型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在市职教中心开展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和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适合本地职业教育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我市新建的高等院校开展凭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免试注册入学,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改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式,从2011年起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按不少于招生计划35%的名额比例合理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
推进终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搭建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贯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实现学习意识的普遍化、学习行为的终身化、学习体系的社会化、学习方式的科学化。
推进教育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融资和政府贴息相结合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债务。
推进深化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市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落实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行校长任期制。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以发展非义务教育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重点鼓励实力雄厚的机构举办高水平民办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
推进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学前教育方面,开展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职业教育方面,建立城乡合作办学、统筹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落实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改革措施,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改革和两年一次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核编制度,深化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第二节 科学实施教育布局调整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区域布局。2011年8月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编制。2012年开始实施教育布局调整,坚持先建后撤、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在实施初始阶段,集中财力、物力,有意识地在规划内定点建设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配置齐全、食宿条件好、校园环境优美的学校,提高新建学校辐射力和吸引力,逐渐吸引周边学生过渡到这些定点学校,以成功的经验来推动整个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到2015年,基本形成“高中向城市或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4个集中的教育布局,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的教育发展新模式。
第三节 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到2012年,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中央和自治区核定的比例。
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包括社会残疾人在内开展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对中小学教育基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校舍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或减收经营服务性收费。设立“防城港市教育发展基金”,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及机构捐资助学办学。从2011年,用三年时间,多渠道投入资金,实施教育基础设施大会战,加大对我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投入。落实教育投入分担责任,县财政也要相应设立本区域的重大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对我市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逐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