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建立教育对外交流平台。充分发挥防城港的地缘、历史渊源、政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区域教育一体化的探索与建设。建立中越中小学教育交流合作机制,以东兴市、防城区中小学为平台,建设若干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学校,加强中越边境中小学校教法、学法的交流与探讨,深化中越基础教育教学合作。
(三十二)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加快推进科教园区建设,积极鼓励引进的高等院校开设面向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能型人才专业,建立东盟国家留学服务机构,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吸引东盟学生来我市留学。强化中小学教师普通话等级培训,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加大向东盟国家输送汉语教师的力度。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建立定期互派学生学习培养机制。
第十三章 加大教育投入,规范资金管理
(三十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做到“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确保2012年前财政性教育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进一步完善教育奖励机制,开展“奖教”行动,设立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奖”和“支持教育振兴奖”,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最高奖。每年由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在振兴教育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设立教科研专项资金,从2011年开始,每年在市本级教育经费中列支不低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全市教科研工作,并保持逐年增长。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教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三十四)建立确保政府教育投入的监督制度。建立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经核定教育财政支出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达不到法定增长要求的,要限期补足。
(三十五)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落实上级统一制定的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随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到2020年,努力争取使我市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落实教育投入分担责任,县财政也要相应设立本区域的重大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对我市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给予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教育投入结构与教育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教育投入方式与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新格局。
(三十六)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第十四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
(三十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狠抓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教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办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弘扬优良教风。
(三十八)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健全校长选拔、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切实提高学校班子教学理念和管理水平。用10年时间,培养出100名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优秀校长。
(三十九)实施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程。以实施“强师行动”为契机,按照分类别、分层次、分期培养办法,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每年为农村中小学免费定向培训一批教师,利用农村小学自然减员编制予以安置。加强农村学校校长素质再提高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对所有的农村中小学校长实施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校长的办学理念;落实“按需招聘”的原则,均衡配置学科教师,保障农村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鼓励农村教师脱产或在岗进修,切实提高教师理论素质。
(四十)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制定出台防城港市名师培育实施办法,依托高校和本市师资优势,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出200名学科带头人、300名优秀班主任、500名教育教学骨干,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引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四十一)实施班主任提高工程。通过集中培训、跟班锻炼、脱产研修等方式,对所有的班主任分批分期进行培训,提升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每2年举办1次防城港市班主任论坛,为班主任学习提高提供交流平台。
(四十二)实施职业教育师资提升工程。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四十三)实施师资队伍优化工程。制定实施防城港市引师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强师资力量。切实提升教师学历,从2011年起,全市所有小学新增教师学历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新增中学(含中职)教师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到2015年,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教师的本科学历比例分别增至35%、85%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增至10%以上。优化年龄结构,建成老中青相结合,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优化学科结构,实现学科教学全面展开,形成各学科教师合理搭配的教学队伍,确保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