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高起点发展高等教育。大力推进科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前,落实园区“七通一平”,即将水、电、路、电视、电话、网络、排污管网接通至项目用地红线,并完成土地平整,为教育设施建设特别是高校落户防城港夯实基础。落实高等教育办学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区内外高校或办学实体来我市办高等教育。争取在2015年建成2所以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院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建成3所以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以上普通本科学院。把科教园区打造成为一个以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为主、基础教育为辅,产学研相结合的北部湾重要教育基地。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电大防城港分校的建设,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防城港市地方特色、结构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十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密切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坚持特色立校、特色兴校、特色强校原则,充分依托我市产业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产业优势,着力打造钢铁、冶金、电力、粮油加工、机械制造、港口、商贸物流、旅游等一批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支持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和专业,提高服务城市发展的能力。大力创新产学研用机制,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积极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研发,提升高校研发能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区内外高校交流与合作,探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增强高层次人才聚集和自主培养能力,为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鼓励学校通过主办、承办或者协办面向东盟的国际教育活动,营造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氛围。
第九章 加快发展终身教育,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十三)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终身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创新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促进形成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以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重点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广泛开展“知行合一”全民读书活动,注重学以致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文明风尚。
(二十四)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加快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依托远程教育、教育城域网等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学习网络,逐步建立终身教育课程体系和远程学习系统。充分发挥电大防城港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作用,依托远程教育、教育城域网,大力发展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打造一批城市社区继续教育基地,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二十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监管和评估。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
第十章 优先发展边境地区民族教育
(二十六)加大对边境地区教育的帮扶力度。实施边境地区中小学校舍建设、科教兴边、师资和校长培训、教育对口支援等项目。支持和深化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教育体制、教育教学、投入机制、人事制度等机制创新。强化边境地区民族师资培养,通过每年在京族、瑶族聚居区选送优秀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高校定向培养,每年从城区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京族、瑶族地区支教,每年民族地区学校中选派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逐步提高民族地区教学水平和教师素质。加强边境地区学校建设,继续办好普通高中民族寄宿班,培养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
(二十七)精心打造民族特色教育。鼓励民族学校办出民族特色,推进民族地区学校双语教学,精心打造全国独树一帜的京汉双语教学民族学校品牌。强化民族地区女童学习权利,办好民族学校女童班。加强地方民族传统特色教育,培养一批有民族特色的演艺、工艺人才,促进民族文化、特色技艺的传承,促进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把民族教育、国门教育培育成我市教育的特色。
(二十八)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扎实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建设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第十一章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二十九)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弱势群体儿童、少年就学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运作的残疾儿童少年医教结合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把特殊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三十)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科学文化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心理健康教育、身体康复训练、社会就业安置、终身安养”六位一体的新型办学模式,创办市本级、上思县、东兴市等3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少年儿童集中管理,提高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第十二章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