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竣工亿元以上项目。须纳入今年市统计局数据统计,并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完成计划投资和备案、核准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建设内容;设备安装结束,调试生产。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得基本分(35分),每超过或低于目标数1个加或扣2分。
(4)实施3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今年新开工或新竣工的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纳入今年市统计局数据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并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实施企业须正常运行;列入全市“三百”工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有权部门核准备案;设备购置发生财务支出。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得基本分(20分),每超过或低于目标数1个加或扣1分。
2.专项评分。对工业投资效益、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项目、“三百”工程项目计划完成率四项指标实行加、扣分制。
(1)工业投资效益评分:对当年工业投资效益系数超过上年的,在考核时予以加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工业投资效益系数= 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考核数据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2)重大项目评分:新开工且当年实际投资额达到项目计划总投资20%以上的,5亿-10亿元项目每个加2分,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5分;当年新竣工累计完成投资5-10亿元项目每个加4分,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10分。以今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3)集中开工活动项目评分:对列入2011年全市“工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的项目,每个加1分,至年底项目主体工程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每个扣2分。以今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4)“三百”工程项目计划完成率评分:对列入全市“三百”工程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率不足100%的,每低5%扣2分。以市经信委下达的计划项目为考核依据。
(二)三“十佳”项目。
1.十佳重点开工项目。在当年全市新开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际完成投资额、产业层次、科技含量等,评选出“十佳重点开工项目”。
2.十佳重点竣工项目。在当年新竣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根据项目产业层次、累计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和当年新增经济效益等,评选出“十佳重点竣工投产项目”。
3.十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当年实施的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中,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技术先进性、综合效益等,评选出“十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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