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举办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外经贸实际情况,我委将开展2011年度外经贸系统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外经贸系统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会计人员(发证机关为重庆市财政局)。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教材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2009-2010)》,具体内容:新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难点,如债务重组等、所得税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中初级培训班 10月10日星期一至10月12日星期三
培训第一天上午8:00开始报名签到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培训地点:重庆乡镇企业干部学校三楼
四、培训费及资料费
1、培训费每人180元,不含资料费。
2、资料费。本次培训继续使用
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20元,需要的同志另行付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