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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拨款兴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批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拨款兴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批复
(昌府办函〔2010〕49号)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拨款兴建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请示》(昌水务〔2010〕8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全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兴建计划,包括4宗新建、11宗配套改造任务,用于解决木曲村等16个自然村10015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同意从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中拨付建设资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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