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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技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通知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通知
(南科发〔2011〕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1〕43号)和《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1〕75号)等文件精神, 南宁市科技局将进一步扶持南宁市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技局支持微型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与转让、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促进微型企业与高校合作,支持微型企业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二、市科技局扶持微型企业以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补助形式体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引导资金,对微型企业开展科技开发活动进行补助,鼓励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科技投入,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市科技局每年定期发布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申报要求的微型企业可以进行申报。通过立项的微型企业,可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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