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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的通知


  2、公厕管理养护费用问题另行制定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

  为推进我县公厕建设顺利进行,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厕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符礼伟 县长

  副组长:杨志荣 副县长

  陈 斌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龙田仲 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陈 学 国营红林农场副场长

  成 员:叶华杰 县政府办主任

  庄运龙 县住建局局长

  文宇光 县发改委主任

  文 辉 县财政局局长

  林素英 县审计局局长

  孙爱娥 县国土环资局局长

  陈国斌 县监察局局长

  关远武 县林业局局长

  文朝晖 县旅游局局长

  黄玉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盛海 县水务局局长

  方 苗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壮群 县爱卫办主任

  黄胜卫 石碌镇委书记

  林长青 乌烈镇委书记

  周开东 昌化镇委书记

  李世民 海尾镇委书记

  吉承臣 叉河镇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庄运龙(兼),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部门责任

  1、县住建局:负责石碌县城区9座新建公厕,3座重建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工程具体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海南矿业公司、海钢公司、国土环境资源局、爱卫办等部门协调配合。

  2、县林业局:负责各林场区3座新建公厕,1座重建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涉及到单位积极配合。

  3、国营红林农场:负责2座新建公厕,1座改造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4、海南矿业公司、海钢公司:负责在所管辖内2座,2座改造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5、四个乡镇(昌化镇、海尾镇、叉河镇、乌烈镇):各负责1座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公厕的选址和征用土地工作。

  6、县旅游局:负责在风景区或旅游景区新建1座公厕的建设任务,负责公厕的选址工作。

  7、县发改委:负责审批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与概算,并安排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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