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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海尾挡潮闸水毁修复工程邀请招标的批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海尾挡潮闸水毁修复工程邀请招标的批复
(昌府办函〔2010〕43号)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实施海尾挡潮闸水毁修复工程邀请招标的请示》(昌水务[2010]8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昌江县海尾镇海尾防潮堤挡潮闸水毁修复工程,是由政府全额投资的民生工程,工程总造价约为187万元,分为一个标段施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原则同意你局启动邀请招标工作。请你局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邀请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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