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识别农村特困户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
1、基本条件
(1)200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900元以下(含900元)。
(2)居茅草房或严重破损的砖瓦危房。
(3)生产条件恶劣,水田面积不足人均0.5亩,家庭生活设施十分简陋。
(4)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十分困难。
2、基本程序
(1)农户自愿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2)村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议,以农户困难的深重程度和控制的范围,排列入选顺序上报村委会。
(3)村委会在组织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和县调查统计领导小组审核,并综合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4)县扶贫办根据县政府审批的方案,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机制,录入计算机管理,同时上报省扶贫办备案。
五、具体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县特困村、特困农民数量和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县政府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特困村和特困农民调查统计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 符礼伟(县长)
副组长 范晓红(副县长)
组 员 吉锋新(县扶贫办主任)
文 辉(县财政局局长)
桂科辉(县民政局局长)
吉承科(县统计局局长)
文宇光(县发改委主任)
陈国文(县民宗委主任)
林道操(县残联理事长)
羊瑞强(县农保局局长)
陈左戈(王下乡乡长)
刘恩吴(七叉镇镇长)
林唐石(石碌镇镇长)
吴成元(叉河镇镇长)
林美珍(十月田镇镇长)
李 卿(乌烈镇镇长)
关 瑜(昌化镇镇长)
黎吉维(海尾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调查统计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主任吉锋新(兼),负责全县特困村和特困户调查统计日常工作。
第1调查统计小组由扶贫办主任吉锋新任组长,组员由扶贫办、民宗局、残联、农保局、七叉镇、石碌镇、叉河镇、王下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七叉镇、石碌镇、叉河镇、王下乡的调查统计工作,车辆由扶贫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