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发提高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2、起草培训通知及制定培训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安全三级教育培训的通知》,并于年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三)持证上岗检查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1、起草制订并发布《关于开展我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的通知》。
  2、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持证上岗宣传,组织各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市城乡建委。
  3、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全市持证上岗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验收,总结,完善制度。
  (四)工作机制建立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1、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措施。
  2、继续拓展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和技术工种,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3、研究制订并发布《重庆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置标准》、《重庆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促进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持证上岗管理示范的通知》,通过持证上岗检查及跟踪督促落实,逐步建立并完善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或

具体实施单位

1

牵头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科教处

建管处、岗培中心等

2

拍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警示录》像教学片

建管处

科教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岗培中心、市安全协会等

3

起草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安全三级教育培训的通知》

建管处

科教处、安管总站、岗培中心、市安全协会等

4

起草发布《关于开展我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的通知》

科教处

建管处、重点处、轨道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岗培中心等

5

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及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措施。继续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科教处

法制处、建管处、岗培中心等

6

起草发布《重庆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置标准》

科教处

岗培中心等

7

研究制订并发布《重庆市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科教处

法制处、建管处、岗培中心等

8

起草并发布《关于加强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促进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科教处

建管处、重点处、轨道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岗培中心等

9

研究起草并发布《关于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持证上岗管理示范的通知》

科教处

建管处、重点处、轨道处、岗培中心等

10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培训

科教处

岗位中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