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水人〔2011〕6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二层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我厅将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干部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制定《自治区水利厅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竞争上岗的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自治区水利厅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干部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经厅党组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选拔2名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上岗职位(2个)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站网监测处处长1名、水质监测处(水资源评价处)处长1名。
二、竞争上岗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2.现任正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者现任副处级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厅属二层企业正职领导,或现任副职领导且任职满2年以上。
3.身体健康。
4.除厅机关公务员和厅属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它单位的报名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以上任职时间和年龄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职位具体要求
熟悉国家有关水利、水文政策法规;比较熟悉水利、水文业务;有较丰富的水利、水文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较突出。
三、竞争上岗报名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