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09]57号 2009年10月09日)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农村沼气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实现生态平衡,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县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兴县”发展战略,通过农村沼气建设,为农户提供优质清洁的能源,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保护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带动农民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有机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农村户用沼气“一池三改”的建设任务为1997户,主要分布在7个乡镇,40个村委会。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作物”生态模式,积极推广“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有效地解决农村能源紧缺问题,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基本要求
沼气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求整村推进,突出亮点;农村户用沼气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单元,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灶台同步进行,建设完成后村容村貌有显著改变。
(一)沼气池:每户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每个池均应实现自动进料,并应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二)改圈:圈舍与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
(三)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
(四)改灶台: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规范美观,砖垒灶台,瓷砖台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让群众了解使用沼气的各种好处。帮助群众做好规划,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在项目村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以户带村,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县沼气推广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