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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11年本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11年本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卫疾妇〔2011〕089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眼病防治中心,各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是本市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和麻疹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的重点防控时期。为切实落实《2010-2012年上海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发生,控制流感和麻疹等传染病的流行,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11年本市冬春季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与制度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传染病属地化管理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明确职责与任务基础上,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预案、制度、流程与要求,全面加强与教育、农业、交通、商务、公安、旅游、宣传、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与协作,共同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与措施,做到在常态管理下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思想不麻痹,行动不懈怠”,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医改工作中公共卫生体系建没的推进与深化,认真实施制定和完善全额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和专项补助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控任务的办法,认真落实中央转移支付公共卫生项目,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开展对辖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绩效考核。应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医疗诊治以及报告处置等培训,提高预防控制、临床诊断和救治能力;根据需要做好检测试剂、疫苗、医疗救治物资的储备,落实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等。
  二、强化法律意识,规范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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