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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通过开展《意见》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用近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建设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活动,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局长陈相斌任组长,质安科科长梁慈锦、市安监站站长周咏文任副组长,质安科全体成员、市安监站副站长刘向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质安科科长梁慈锦担任,负责《意见》宣贯指导、协调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意见》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实质,认识到《意见》是在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强化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背景下出台的。《意见》共分四个部分22条,在分析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的基础上,分别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党委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等3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对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将《意见》迅速传达贯彻到全体人员以及所有施工、监理企业、在建项目及职工,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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