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13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8月17日,市委印发了《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珠字[2011]14号)。为认真学习好、领导好、宣传好、执行好《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11]3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市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全市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2、《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略)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珠字[2011]14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1年8月17日印发。《意见》是我市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的配套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意见》宣贯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