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二是要强化预算管理。将学校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测算收入,合理核定支出,细化支出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审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三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教育事权划分,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教育经费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标准、范围、额度等使用经费,对学校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科学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四是要强化财务监督。加强教育经费审计,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全面推行学校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五是建立教育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教育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办法进行考核评价。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改进预算管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六是要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大教育投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教育投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管。
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全区加大教育投入政策,统筹落实教育投入资金,研究解决教育投入重大事项。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加大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增加教育预算内基础建设投资和建设项目;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经费投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学校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加大教育投入所需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