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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量化任务等形式,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将战役开展情况,与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考评及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并对战役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战役开展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部门日常督检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1年10月15日前上报县政府。从2011年10月起,每10天上报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见附件2),每月21日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日常工作情况应及时上报,2012年2月18日前上报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谢亭,联系电话:76671119,传真:76868898)

  附件:1.“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2.乡镇、街道、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附件1:
  “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场所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排查项目

存在的问题

建筑物或公众

聚集场所的合法性

□通过消防验收

□未通过消防验收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合格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不合格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抽查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畅通 □不畅通 □不符合标准

2.防火间距:□占用 □未占用 □不符合标准

3.安全出口:□堵塞或锁闭 □未堵塞或锁闭 □不符合标准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 □否

5.员工宿舍与厂房、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 □否

日常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未完好有效

2.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3.存在违章电焊、气焊或动用明火现象:□是 □否

4.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是 □否

5.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是 □否

四个能力

1.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工作:□是 □否

2.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是 □否

其他影响公共

消防安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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