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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1―2012年)的通知

  2.在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国内外知名医院品牌技术输入。允许公立医院利用全国知名医院现有的技术和品牌,与社会资本合作新办专科医院和科室,输入先进技术、专业团队和管理模式,提高我省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探索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医院之间,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建立松散型或紧密型的医疗集团、集团医院和县乡村一体化的合纵医院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全社会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4.建立公立医院服务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院。

  5.鼓励在公立医院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等医疗服务公共辅助部门及科室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标准化建设,成为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向原医院和社会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6.允许公立医院输液配液中心、供应室、被服洗涤、污水处理、物业管理、营养食堂、医疗器械设备维修、停车场等辅助部门引入社会资本,实施企业化建设管理,面向全社会提供医院后勤保障服务。通过规模化、企业化运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减少冗员,建立起社会共享、多方得益的医院后勤服务供给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省卫生厅、省政府医改办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省卫生厅要整合内部力量,研究设立专门的临时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机构。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支持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院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指导、评估和监督。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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