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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公告

  检查人员审核意见:      税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局长审核意见:

  附件4:
  软件产品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编码
  纳税人名称

第一次备案时填写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

□ 按按照实际成本分摊

□ 销售收入比例分摊

开始生效的税款属期

 

变更分摊方式时填写

原进项税额

核算方式

 

开始生效的税款属期

 

变更后进项税额核算方式

 

变更后开始生效的税款属期

 

变更原因

 


  经办人:                 填写日期:

  注: 1、请在所选定的分摊方式前打“∨”;
  2、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一经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5:
  软件产品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清单
  纳税申报期:  年   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产品类型

纯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

产品名称  

 版本号 

证书名称

有效起止日期

产品名称 

版本号

证书名称

有效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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