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普及全民健身优秀项目,根据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计划,决定于2011年11月至12月面向全市举办综合管理类、健身路径类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综合管理类:2011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健身路径类: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培训地点
  首都体育学院第四阶梯教室。
  二、培训内容
  (一)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
  (二)各健身项目基本动作指导。
  (三)各健身项目教学、教法。
  三、培训对象
  (一)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具有指导和教学能力。
  (二)取得相关类别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三年以上,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中注册,并一直从事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三)每个区县每项培训类别可推荐5人参加。
  四、报名办法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请于2011年11月16日前将《2011年北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邮件至邮箱:445801964@qq.com。
  五、具体要求
  (一)培训学员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实践课程。
  (二)学员持二级社体指导员证书复印件和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于每期培训班第一天上午8:30前到首体院第四阶梯教室报到并参加培训。
  (三)培训班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宿和餐饮(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的学员不安排住宿)。
  六、培训经费
  (一)本期培训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学费、伙食费和远郊区县学员住宿费由北京市体育局承担。
  (二)培训学员交通费自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