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所需培训的领队及人员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到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邮箱:renbaotingzhan@163.com。
(二)对不具备职业资格、不参加省里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省厅将不予年度审验和换发许可证。
联 系 人:丁垠博 战丽莉
联系电话:0451-87130413、87130400
附件: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