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明电〔2011〕7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自《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工信办明电〔2011〕57号)下发后,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将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基层单位和有关企业,截至目前,大检查中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已经基本完成。针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多数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将本部门开展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和月度报告及时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但仍有个别市、县至今未报,不利于省厅掌握各地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这次大检查活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豫安委明电〔2011〕2号文件精神,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组织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一岗双责”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突出重点,及时消除隐患。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抓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一要结合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督促各单位抓好安全工作。二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三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企业领导人现场带班、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