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行河北省电信资费备案在线管理系统试运行试验的通知
中国电信河北公司,中国移动河北公司,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省内各增值电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信资费备案程序,缩短资费备案时间,提高工作实效及电信资费透明度,根据《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275号)、《关于调整电信资费备案程序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研发了“河北省电信资费备案在线管理系统”。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电信资费备案的工作流程,加强了电信企业与通信管理局之间的沟通,大大提高了企业资费备案时效性、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9月16日,我局组织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增值企业代表,召开了全省电信资费备案在线管理平台演示、培训专题会议。会上,演示、讲解了电信资费备案在线管理系统的原理、备案工作流程等内容。为更好地检测该系统的功能和运行状况,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21日起在全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运行应用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试用期间,对电信资费备案工作以使用系统为主,原有模式为辅,两种模式并行。
二、我局将根据各公司明确的系统使用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授权(原则上基础企业每公司三人,增值企业每公司两人),同时为每人核配单一帐号。
三、系统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密码,严格按照我局的授权和职责分工进行操作,并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负责。登录系统完成工作后,应及时删除密码,防止未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四、各公司如遇系统使用人员、联系电话、短信接收、邮箱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书面报告我局,以便及时修改系统的基础数据。
五、系统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相关单式,并按时限及时提交。
六、增值电信企业在资费备案前应主动联系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交系统使用人员的相关信息。
七、系统试用期间,各公司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