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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秋季红盾护农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秋季红盾护农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工商字〔2011〕327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当前,全省各地已陆续进入秋收备种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领导干部会议关于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使秋季红盾护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抓住当前农资上市相对集中的时机,全力以赴开展农资打假,净化市场,为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坚定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农资监管重点,集中开展农资专项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检查重点;二是突出重点品种,把复合肥、复混肥等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现象的品种,以及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量大的肥料品种等作为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好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进度,细化措施,确保秋季红盾护农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二、强化市场监测管理,确保农资商品上市质量

  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质量监测制度,根据各地农资市场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统一进行召回、下架、退市,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信息预警。问题严重的要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发布预警。同时,加强对重点经营户的监控,防止不合格农资再度流入市场,对于问题严重的要通告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各地要于近期安排一次农资监测,确保农民使用合格、放心的农资商品。

  三、加强市场巡查,争取监管工作主动性

  充分发挥市场巡查的防范功能,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的事前防范。加大市场巡查密度,认真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动态资料,掌控市场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农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市场隐患。要将农资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市场巡查效率。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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