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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新农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每位信息采集员所采集上报的信息,必须与“三农”工作有关,重点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采编信息,做到来源于民,方便于民,服务于民。
  (二)及时快捷原则。信息内容要确保言简意赅,第一时间简单明了的上报到信息管理员处,不能重复上报。
  (三)真实可靠原则。采集上报的信息必须可观真实,具有价值,真实反映“三农”工作情况,不能虚构和浮夸,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要对每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四)依法规范原则。信息内容必须紧扣党的方针、政策,遵循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不良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专人负责制度。州、县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新农通”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尤其是信息采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集、报送信息。
  (二)目标管理制度。对“新农通”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州、县市农口单位、部门和乡镇每月发送信息不少于10条,州、县市其他涉农单位、部门每月发送信息不少于8条,州委宣传部对“新农通”的对外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10件。各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部门务必按照目标要求,确保按时完成。
  (三)定期通报制度。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委农办配合,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州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部门上报和采用的信息情况进行汇总,每月通报一次。
  (四)考核奖惩制度。将“新农通”工作纳入对州、县市相关单位、部门和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细则的制定工作由州目标办前头,州委农办配合。全州每年评选10个先进单位和30个先进个人。据实对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奖励,设任务完成奖、质量优胜奖,每半年对信息员的业绩进行考核。
  (五)信息审核制度。信息采集员采集信息后,首先经乡镇或县市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初审,然后上报给县市农办的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对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然后发给州委农办的信息审核员;信息审核员审核通过后,最后由新华社四川分社终审,终审通过后对信息进确保行下发。
  五、工作职责
  各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分工协作,这里构建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新农通”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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