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11〕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5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开创具有西安特色的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以重要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为重点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使农村的购物环境明显改善;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比2010年翻一番,使供销合作社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托供销合作社网络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加快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区域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办好庄稼医院,在农业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用药,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柴油、润滑油、饲料等商品经营。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设施、人才等优势,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储备制度。鼓励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