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坚持构建数字山东、监测地理省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省的战略方向,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化测绘体系,加速推进基础测绘转型发展;不断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加快构建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全面提升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地理省情监测,促进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投入,并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保障优先发展。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是《
测绘法》的明确要求,需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基础测绘的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2.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基础测绘是基础性工作,服务方方面面,既要兼顾各部门的需求,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又要充分发挥各种专题信息主管部门的优势,实现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更新维护权威数据,共同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3.需求引导,科技支撑。广泛调研社会各界对地理信息的需求,分清轻重缓急,突出急用先测,保证重点,兼顾储备。加快测绘科技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基础测绘的精度和效率,增强地理信息现势性,提高测绘成果适用性。
4.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地理信息涉及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应严格按照测绘保密的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和开发利用,确保信息安全。积极探索保密信息处理的技术和政策,解决地理信息广泛应用的保密瓶颈,拓展应用领域,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各级基础测绘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基础测绘长效投入、及时更新、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基础测绘管理和支撑机构比较健全,基础测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础地理信息采集获取、加工处理、存储管理、分发服务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测绘体系基本形成。陆海统一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全面建成,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对陆海的必要覆盖,现势性进一步提高,基础测绘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不断深入,一站式在线地理信息协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成为测绘公共服务的主要模式。地理省情监测成为基础测绘的重要内容,相应的技术体系和政策标准趋于完善,应急测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成果应用更加广泛,基础测绘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增加。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基础测绘科学发展环境
强化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以国家测绘局更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为契机,健全各级测绘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明确各级基础测绘职责,将基础测绘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投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省市县纵向协同,提升全省基础测绘整体效能。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地理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和政策,拓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范围,逐步形成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更新维护权威数据的新机制。建立遥感影像统筹获取机制,测绘部门统一获取、纠正、处理,提供各部门共享使用,避免重复。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军地测绘融合发展。
加快基础测绘更新。坚持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加强纵向联动更新和横向共享更新,按照法定范围、法定尺度、法定周期的原则,探索建立基础测绘及时、联动、持续更新机制,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现势性。
(二)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推动基础测绘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测绘技术体系改造。综合应用天、空、陆、海全天候对地观测技术,实现数据获取实时化、动态化。建立网络化、集群化、流程化的数据处理体系,实现海量数据的快速处理。建立完善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体系,实现地理信息数据从面对面的离线服务转向网络化在线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扩展地理信息应用领域,从面向政府部门、专业领域扩大到面向社会公众,形成开放的应用机制,实现地理信息应用的社会化。
加强测绘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围绕测绘技术体系的改造,加强对现有技术装备的持续维护和升级,引进扩充地理信息数据快速获取、自动处理、海量存储、高效管理、质量检验、分发服务等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加快建设信息化测绘生产科研基地和测绘成果档案分发服务设施,形成较强的地理信息实时获取、自动处理、网络服务、社会应用、应急响应、防灾容灾等能力,提高测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