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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实践项目相关的教学仪器、工具、设备,应按基地规模和有关标准配备。配备器材可参照相关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目录,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经质量检测合格。

  实践基地应按设备特性和可燃物的种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对基地内所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实践基地供电系统宜使用TN-S或TT系统,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和过电流保护器。室内电气布线应按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进行。

  实践基地室内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应按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室内照度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7,并应防止眩光。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按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有关标准执行。室内通风换气应符合GB/T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附件二
  实践基地的设置项目

  实践基地可根据实际选择性设置如下基本项目:

  1、劳动实践。建立供学生进行基本劳动实践锻炼和感悟劳动技能的场地与设施,进行种植、养殖、饲养等传统农业劳动技能教育和木工、钳工等基本操作技能教育。

  2、家政训练。有能适应家政劳动训练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对学生进行自理、自立、自强等生活和生存能力训练。

  3、科普教育与制作。有两个以上科技制作活动室或独立的科技馆(园),配备相应软、硬件。“三模一电”(航空、航海、汽车模型,无线电)、机器人等科技、观察、体验、制作活动项目不少于五项,进行电子与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生物、环境、气象与天文、医学等各类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的初步教育。

  4、安全与健康教育。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三防”(防火、防雷电、防地震)减灾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卫生防疫教育等活动场所或活动室,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教育,以及进行简单的医疗自护、自救、互救技能训练。

  5、素质拓展。有规范的拓展训练场所和设施,包含跑、跳、投、攀、爬、跨、跃动作训练和心理素质拓展团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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