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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组:组长杨树荣,组员朱伟坚、企业专家2名,负责督查白云区、花都区、荔湾区、从化市的建设工程。
  第三组:组长王洋,组员吴成勇、企业专家2名,负责督查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建设工程。
  第四组:组长陈熙,组员黄远黎、企业专家2名,负责督查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地铁工程。
  第五组:组长麦志坚,组员周泽志、企业专家2名,负责督查市政工程。
  三、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重点内容是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消防项目。
  (一)第一阶段:深基坑、高支模专项检查整治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检查重点如下:
  1.施工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建筑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是否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深基坑进行变形监测。对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高支模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浇注混凝土之前,高支模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是否由安全监督员予以检查确认。
  4.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5.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通风检测措施、现场监护、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呼吸防护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
  6.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架子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7.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8.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和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情况。
  9.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二)第二阶段: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整治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检查重点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含塔式起重机顶升)有无签订相应合同,合同是否内容清晰、责任明确,负责作业的队伍是否有起重机械安装的专业承包资质;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向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是否配备足够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是否配备足够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指挥是否到位,有无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施工升降机是否继续执行“8(乘客)+1(司机)”的载人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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