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研究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出台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管理办法,成立绿色建筑协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方面的培训与学术交流。
(五)加强重点用能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重点用能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法,建立统计数据报送制度,详细分析、归纳能耗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完善能源审计制度,通过能源审计推动节能改造工作。加快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在新建建筑中推广使用分项计量和节能监测系统,从设计阶段把好能耗监测关,逐步建立建筑用能监督管理制度。
对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逐步完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到“十二五”末,基本完善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研究出台能耗定额政策,建立重点用能建筑能耗监督管理制度。
(六)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在技术创新和集成、经济成本、投资融资、公众接受度以及项目组织等方面优异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一是实施综合节能率超过65%的低能耗建筑示范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二是实施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和美国LEED绿色建筑示范;三是开展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饭店建筑、体育建筑等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四是新农村节能建筑示范;五是采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用能设备智能控制技术等主动式节能技术应用示范。
(七)开展工业建筑节能和农村建筑节能工作
研究制定工业建筑,特别是与建筑业相关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在工业建筑中试点开展节能措施研究和技术应用。
积极挖掘农村建筑的节能潜力,制定农村建筑采用节能措施的鼓励政策,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技术集成与工程实践研究,编制广州市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组织建设农村节能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村建筑一体化的建设,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节能意识,促使其采取节能行动。加强适合农村建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和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太阳能技术以及秸秆制气等生物质能技术,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拓展“禁实禁粘”的范围向农村地区延伸,解决好农村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问题,鼓励农村地区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柴节煤灶及节能灯具。
(八)扶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研发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指标体系,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编制广州市建筑节能产品目录,探索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的资金筹措方案和激励政策,对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有较高管理水平的研发单位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的相关配套,不断创新成套技术研发体系,逐步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水平,积极组织好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试点示范与推广,加快成熟先进产品技术推广应用,“十二五”期间研制出本地化的陶粒增强加气砌块自保温墙体材料等新材料,自保温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超过90%。
持续推进低能耗、低成本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建筑节能发展方向,积极搭建建筑节能产业化平台,结合广州实际推广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节能产品,建立产业化示范基地,不断突破核心技术,提高产品产业化水平,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导向,引导企业投身建筑节能事业,培育建筑节能服务行业市场,强化建筑节能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建筑节能城乡规划,积极推动清洁发展机制,稳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