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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广州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的跨越,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推进方式,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编制技术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质量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科技节能,开发并重
  一是以科技进步促进节能工作,研究开发符合本市需要的高效节能、高投资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的用能设备与产品,研究和大力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技术,挖掘设备节能潜力,提高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真正把能源节约下来;二是研究制订具有岭南特色的节能设计相关导则、图集;三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降低传统能源消耗。
  2、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抓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的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步伐,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迅速把建筑节能向农村推进;在加强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节能监督外,要加强运行管理阶段的能耗监督;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的同时,加强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要充分结合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和本市岭南建筑特色,以被动式节能设计为先,主动式节能措施为辅,开发低增量成本或无增量成本的节能建筑,重点抓好提高空调、照明系统能效的措施。
  4、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目前,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要快速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监管,建立建筑物生命周期内节能监督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在建筑节能行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社会监督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切实降低建筑能耗,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形成。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体系,创新节能管理模式,修编广州地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节能率;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支撑服务体系,建立绿色建筑监管制度;继续巩固和发展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成果,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组织农村绿色村镇试点建设,推广农村建筑节能和工业建筑节能;统筹规划城市照明管理,推广绿色照明,全市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得到显著降低。
  1、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过渡到执行更高的新建筑节能节能。按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计算,到“十二五”期末,累计形成节能能力260万吨标准煤,进一步加强监督,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执行率达到100%;结合广州地区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设备能耗占比高的特点,提高公共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要求,新建建筑从节能50%加快过渡到节能65%的目标水平。
  2、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促进太阳能、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一体化应用,在具备条件的新建项目中强制性推广,“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至“十二五”末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3、全面发展绿色建筑。以中新知识城、广州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等新城区(区域)为重点,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引导,全面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至“十二五”末,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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