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与能源消耗情况
1、现有建筑状况
截止到2009年底,我市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33287.44万平方米(不包括县级市),比五年前增加了31.2%,平均每年增长近6.2%。其中居住建筑10928.67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32.8%;公共建筑8683.95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26.1%。
2、建筑能耗状况
2009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5586.36万吨标煤,除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能耗占1.57%外,其余主要由工业、建筑、交通三大能源消耗组成,其中工业能耗约3037万吨标煤,占总能耗的54.37%;建筑和交通能耗约占44.06%,其中建筑能耗约占七成,即建筑能耗约占总能耗的30.84%。
2009年全市电力消耗约567亿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约111.1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6%,公共建筑用电约112.8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9%。
(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基本目标,以及《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试点推广绿色建筑,取得了良好成效。
1、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地方性法规的建设,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一是出台《
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建筑节能功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发展。二是依据国务院《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密切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三是联合发改、规划、环保等4个部门出台《广州市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意见》,从立项、规划等基本建设程序环节进行引导和规范,指导、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四是出台《关于加强广州市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等30多份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过程节能监督、节能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了建筑节能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稽查→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竣工验收的闭合管理,保障了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我市积极编制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和技术细则,指导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一是组织编写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评价软件》、《SGK屋面防水型隔热板建筑构造》、《广东地区居住建筑节能屋顶、墙体及遮阳标准图集》、《建筑门窗幕墙玻璃贴膜节能技术规程》及《建筑节能材料评价及技术规程》等系列节能设计工具和图集;二是参与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三是结合重点工程,针对性地编制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导则,如《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亚运城综合体育馆
绿色施工导则》等;四是结合广州实际,着手编制《广州地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共完成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项目1978项,总建筑面积约5349万㎡;共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项目2062项,总建筑面积约4783万㎡,累计节约用能157.5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排放358.5万吨,设计阶段执行率已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