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工商字〔2011〕47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年检工作的认识
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是法律法规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遵守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效能办已于2009年将年检作为工商部门行政监管事项之一纳入监察范围,纪检部门也将年检工作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年检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履行职责、降低执法风险,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和监管、服务水平。
二、抓好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1.今年全省企业继续实行网上年检。时间是3月1日至6月30日,网址是http://www.hegs.gov.cn。
2.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好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参检工作,省局不再统一组织部署和培训。
3.要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做到企业网上参检率100%。
4.要指派专人负责网上预审工作,做到熟练操作网上年检系统,熟练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各市局信息中心或省局联系,确保网上年检工作顺利进行。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网上审查,严禁积压,网上初审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录入完整、准确。要做到年检报告书上的数据与企业报表、审计报告数据及数据库数据三者完全一致,规定的填报事项完整,无漏项。
6.要进一步完善年检档案的建立、移交、保管、借阅等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个环节都不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核行为
1.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交的年检验照材料,要严格按照《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审查到位,做到依法行政。对《办法》中没有规定的审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加审查事项,不得要求企业额外提交其他材料,严禁越权执法和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