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和创新新闻出版领域社会管理的意见
(冀新出〔2011〕73号)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1〕311号文件、新出字〔2011〕30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创新新闻出版领域社会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新闻出版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
1.充分认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大意义。《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的性质和定位,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意见》符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必将有力地指引和推动新闻出版领域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2.新闻出版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闻出版是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繁荣新闻出版事业和发展新闻出版产业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巩固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始终高度重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始终坚持不懈地解放和发展新闻出版生产力,有效地解决了落后生产力和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始终注重解决新闻出版领域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了氛围、凝聚了力量、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贡献。在实践探索中,新闻出版领域社会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必须推动新闻出版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将发展作为评议社会管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人民,把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成果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矛盾问题;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方向,为社会管理打牢思想基础、营造舆论环境;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对新闻出版领域社会管理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