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优化新农村建设环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合力。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人为本,尊重民愿。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和途径,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典型引路,量力而行,不强求一律,不搞形式主义。
改革创新,市场驱动。深化体制改革,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
(三)建设目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到2015年,具有河北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蔬菜、畜牧、果品三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以上。
农村新民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十二五”末,完成1万个以上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基本建立。
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面发展,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农村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备,村民中心加快建设。广大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健康、和谐、向上的农村文明新风尚基本形成。
农民生活明显改善。农村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5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农民消费结构更加合理,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降低到35%以下。到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
农村改革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50%以上农户。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进一步健全,90%以上的村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金融对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在全省各县(市)的覆盖率达到50%,50%的县(市)各建成一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300家。
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始终坚持“三化同步”,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城乡等值化发展。创新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保障机制,推进城乡等值化发展。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乡等值,积极引导城市资金投向农村,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坚持以城镇化拉动城乡等值,充分发挥城镇在吸纳人口、发展产业、集聚资源、活跃市场、引领风尚中的作用,积极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坚持以产业化推动城乡等值,加快改变农村小生产经营模式,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坚持以市场化促动城乡等值,加快建设城乡双向互动的商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要素市场,促进合理有序流动,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坚持以信息化驱动城乡等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搞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示范,环首都14县(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石家庄、唐山两市作为城乡一体化整体推进试点地区,平泉、霸州、任丘等12县(市)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县要先行先试。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分类指导和督导考核,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探寻规律、积累经验,并在全省推开。
(二)推进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尽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快建立“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国民收入分配更多地向“三农”倾斜,改善民生的举措更多地惠及农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重点更多地放到农村。另一方面,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深化城乡联动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