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府要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各级林业、住建、规划、发改、财政、环保、园林绿化、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分工职责,通力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激励措施,搞活创建机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2.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主要指标说明。
附件1:
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一、森林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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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标准及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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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区森林覆盖率(%)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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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区村庄绿化覆盖率(%>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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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成区乔木绿地率(%) │设市城市≥30,县(市)≥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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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成区绿地率(%) │设市城市≥40,县(市)≥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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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设市城市≥45,县(市)≥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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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设市城市≥12,县(市)≥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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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成区平均毎500米公共休闲 │≥1(老城区≥0.6) │
│ │绿地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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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成区人均乔木株数(株) │≥3,胸径10厘米以上,全 │
│ │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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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干道行道树行数(行) │≥4(老城区≥2),胸径15厘米以上,全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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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成区绿化植物种类(种) │设市城市≥400,其中乔木≥100 │
│ │ │县(市)≥300,其中乔木≥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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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比例(%)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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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城市森林自然度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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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规划区内森林公园数量(个)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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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规划区内湿地公园数量(个)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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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主要通道可绿化地段绿化率(%) │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100,江、河 │
│ │ │、主要干渠≥80,其中在城市出入口主 │
│ │ │要通道两侧各栽植2行胸径10厘米以上 │
│ │ │全冠常绿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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