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009年11月23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在省市党委政府的继续帮扶指导下,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好这个阶段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08年以来省县党委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开展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
(二)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主体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三)编制专项规划。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四)编制乡(镇)村规划。按照规划体系覆盖,建立县乡村三级发展规划体系目标要求,以中心集镇、中心村为对象编制规划,实现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在特定空间上的细化和落实,促进人口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中心集镇、中心村集聚效应,加快城镇化、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