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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推进杭州律师大学生创业企业“律师导师团”活动。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是中小企业的特殊组织形式,要贯彻落实市委“和谐创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行动的部署,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与杭州律师大学生创业企业“律师导师团”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的优势,以法律知识普及、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纠纷解决为内容,常态化、机制化地为在杭创业大学生提供法律帮扶。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市律协统一部署,选派具有良好奉献精神和多年企业经营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参与活动。

  (三)落实专项行动其他工作。市律师协会将视情举办“律师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论坛,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律师参加“法律服务与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进一步加强律师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交流。积极开展为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律协、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的联系与交流,积极搭建平台,帮助律师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支持和鼓励各律师事务所通过研讨会、论坛、知识讲座、巡回演讲等形式,开展“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法律宣讲活动,向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推介律师法律服务的功能,宣传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好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认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有成绩、有亮点。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结合杭州律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与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资源,积极推进律师服务与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机衔接,增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积极探索服务中小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法律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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