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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11〕1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重大改革部署,切实做好全区统计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

  企业一套表改革是统计生产方式的革命性转变,是对统计传统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是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2010年,国家统计局将我区列入2011年全国企业一套表试点省区,我区在中卫市开展了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对企业一套表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制度方案、工作流程和统计系统的改革创新能力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验,为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创造了条件,锻炼了队伍,探索了经验,提供了借鉴。尤其是2008年以来,我区强力推进统计“双基”建设,建设四级联网,开发联网直报平台,为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各地、各有关部门不能放松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改革所需的条件和措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二、分布实施,明确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阶段工作重点

  我区企业一套表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以“三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体,全面推行企业一套表改革。

  第二阶段(2013年):全区各行业“三下”抽样调查企业(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全部纳入企业一套表改革。

  第三阶段(2014年-2015年):在全社会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将生产价格等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

  三、提供保障,落实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必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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