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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联系市民服务百姓走访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联系市民服务百姓走访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各级干部联系市民、服务百姓长效机制的意见》(宁委发〔2011〕17号),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访民情、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市政府决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总结今年、谋划明年政府工作,近期组织公务人员走出机关,深入到所联系的社区(村)进行一次集中走访,与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1年11月上中旬

  二、走访对象

  各级政府和部门所联系的社区(村)及公务人员所联系的结对家庭。公务人员联系对象要覆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等各阶层人员。

  三、主要任务

  1、了解群众生活困难,对广大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民生难题,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2、了解群众发展困难,对群众创业、创新、生产中的各种问题和需求,提供咨询、出谋划策,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帮促工作。

  3、认真倾听、广泛收集各界群众对市政府明年工作的意见及政府自身建设的建议,广纳民言、广聚民意、广集民智,使政府决策真正反映民情、体现民意。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走访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扑下身子访民情,千方百计解民忧。

  2、政府公务人员在走访过程中,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如实填写调查表,及时送交本单位。

  3、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本单位公务人员走访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对征集的群众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并汇总,于11月28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发展研究处(邮箱地址:njsfzc@163.com)。

  4、为使政府公务人员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制度落到实处,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次走访,建立健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具有共性、综合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地区、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并反馈;超出权限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提出解决建议;对有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诉求,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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