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划实施保障
“十二五”期间,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突出政府对“三农”的支持与保护,以创新与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提出保障机制与政策措施。
(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1. 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在投入渠道上,重点落实好“两个提高、一个主要的政策”。“两个提高”就是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个主要”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
2. 加大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
继续贯彻落实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系列政策,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将营业网点向农村延伸,确保“三农”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确保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充分发挥商业信贷资金优势,重点支持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其他商业银行也要适当扩大县级机构的授权授信,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规定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
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企业、个人及国外资本在农村投资创业。积极支持食品加工业、种植养殖业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股票,打开农业资本形成和扩张的通道。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1. 构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按照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需求与供给机制、农业科技集成与扩散机制,在资金投入、制度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建立起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源头,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骨干,以农业产学研为纽带,以农业品种更新、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农业标准化为监督约束机制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2. 突出发展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整合专用品种的培育与生产、产品包装、加工、质量监控、原料保鲜、物流工程等产业链各个环节技术,加快从单项加工技术向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的发展步伐,通过创建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促进与保障江苏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
3. 优化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
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促进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相互协调发展。健全基层农技农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支撑,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集科研、推广、企业为一体的新型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鼓励与发展各种民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体系。
(三)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
1. 建立有效的农业和农村人才增长机制
没有一流的人才就没有一流的产业。着力研究和制定吸引人才进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提高农业和农村整体的人才水平。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进人农村,非农人才进入农业,工商企业人才创办龙头企业,提升经营农业的理念,使农业和农村人才状况得到较大改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农业和农村报酬较低的状况,留住农业和农村人才,同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农村,建立有效的农业和农村人才增长机制,使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人才总量增加。
2. 加强对农民创业的培训
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增强其创业、掌握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的能力。对已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学习愿望与创业能力强的农户,通过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的新型农民。对新生劳动力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就业基本知识、务工常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培训。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以需定培、定向培训。围绕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农村致富项目,通过专题讲座、科技直通车、专家讲师团、科技书屋、发放技术资料和明白纸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卫星接收小站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广大农民开展实用科技培训。
3.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中选拔村干部。大规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依托高校、党校等建立培训基地,对乡村主要干部开展集中培训轮训,着力提高其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做好群众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以及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 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真正做到向“三农”倾斜。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倾斜,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扩宽农业投入来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逐步形成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自主增加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增加对农民种粮的直接补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机制,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增加对农民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和实施秸秆还田的补贴。加大适用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将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纳入补贴目录。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渔)业保险,提高覆盖面。
3.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
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增加。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制定相关价格支持保护措施,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加强产销调控,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灵活运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品种余缺,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
4.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大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补偿标准,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发挥市场机制开展生态补偿。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