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较大幅度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
城乡居民间转移性收入存在巨大差距,缩小城乡居民间转移性收入差距,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方面。“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较大幅度地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一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逐步解决城乡失衡问题,保护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农补贴方式。集中财力投入农村道路、水利设施、污水处理、垃圾收运、防灾避险、科技兴农、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评估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快建设城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农民保障性转移收入水平。
专栏7: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程
1.农村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结构。
2.城乡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健全对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3.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态增长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范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4.农村教育扶困助学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5.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工程。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农村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将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里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五保”供养户、孤儿、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6.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调整相对贫困标准,重点完善“五个一”到村扶贫机制,构建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建立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
(五)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严格保护与集约利用水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力争“十二五”末,全省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围绕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任务,推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聚、耕地向规模化经营集聚。
严格保护水资源,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推行以纳污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机制。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推广示范循环型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提高农村沼气综合效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广泛开展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发展循环农业的有效模式。
2. 防治农村环境污染
推进农村节能减排,杜绝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推进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建设,实施农村生态净化处理工程。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加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力争到2015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
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建立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肥,增加绿肥种植面积,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益,加强农膜回收利用。科学使用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综合治理污染超标耕地,重点针对基本农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石油类污染问题,开展农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以太湖流域为重点,加大农业废弃物及农田养分循环利用、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重要水体周边生态农业圈(带)、有机农业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等建设。
3. 保障农村生态安全
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现代农业生态保障能力,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发挥生态自我恢复功能,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突出抓好农作物、畜禽水产苗种等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治力度。加快推进荒山荒林的水源涵养,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防止矿产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建设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完善综合防护林体系,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延长绿色产业链。力争到2015年,村庄绿化新增成品林51万亩。
4.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气象在农业抗旱防雹中的能力建设,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建设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作业基地。健全灾害评估与减灾预案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灾情收集网络,完善和强化地方及部门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
编制和实施村庄与乡镇防灾减灾规划,构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将气象预报、病虫害防治、水文测报、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的关键环节覆盖到农村地区。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村地区气象监测与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建设监管力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利用市场手段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增强农业防范风险能力。
专栏8:循环低碳农业工程
1.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工程25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含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30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50处;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1100处;农村沼气县级服务站65处。
2.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点460处;秸秆收贮点650处;秸秆沼气预处理站400处;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点115处(其中,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点35处);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利用示范点115处;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100处。
3.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20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30个外来入侵生物防除资源化利用示范区,每年机械化打捞水花生100万吨;每年建设20个省级农业湿地保护及综合利用点。
4.耕地质量建设。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000万亩(次)以上;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40万吨以上;绿肥种植以奖代补20万亩、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应用面积150万亩以上;建设高效农业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2.5万亩。
5.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循环农业工程500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500个;“三分离一净化”畜禽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500处;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0个;发酵床养殖100万平方米;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2000万平方米。
|